乐芸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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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蒙逊】《草鞋》

改论文改到崩溃,怒摸4篇蒙逊,我发

正文——↓

陆逊再次见到吕蒙,是吕蒙骂骂咧咧地回到府里。


“他口口口的,什么傻口!”吕蒙骂人骂的正起劲,结果一抬头就看到了正站在台阶上望着自己的陆逊,骂人的话都堆到了嘴边,硬生生被他给咽回了肚子里。


“伯,伯言啊。”前一秒还是江东百灵鸟,后一秒语气都软化了些,“你没在书房看书啊。”


“今日的兵书已经看完了。”陆逊朝着吕蒙走去,他正疑惑着是什么事儿能让吕蒙一路骂骂咧咧到府里,这一点儿疑问还没问出口,他的注意力就先被吕蒙的脚给吸引住了。


陆逊皱了皱眉,神色不悦,“怎么穿鞋只穿一只?”


“我刚从城郊外回来,在路上碰见几个山贼在欺负老百姓,一个没忍住,就跟他们打了起来。”吕蒙可见不得那些山贼作恶,提起武器就跟对方硬打了起来,直到将那些人的头颅全都砍下,才作罢离开。


当然这些血腥的过程他并没有跟陆逊讲,只是一笔带过。


“打赢了。”陆逊的话不是疑问句,而是肯定句。


“一群小喽啰,爷爷我自然能打赢。”吕蒙说这话时眉飞色舞的,很是得意,压根忽略了自己此时此刻是在陆逊面前讲话,什么话都往外冒。


“那鞋是怎么回事?”陆逊并没有忽略他的关注点,“打架把鞋给打丢了?”


“那倒没有。”吕蒙说,“我都快到府邸门口了,谁知那草鞋断了,我只得光着脚回来了。”他现在的日子还好了些,能够大口吃肉,大口喝酒,换做以前每天能吃到鸡蛋就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,同样的,现在的他还有草鞋可以穿,以前的他可是连双草鞋都没有呢。


“都到府门口了,不知道喊下人给你送吗?”陆逊无奈地摇了摇头,他可没忽略掉地上的些许血迹,也不知道脚底被磨成什么样了,才能一路走一路流血。


借着月光,他看清了那血色。


“我这不是还没买新鞋嘛。这儿也没有备用的。”吕蒙憨憨地说。


“先穿我的。”


“你的鞋我穿不上吧?”吕蒙想都没想就开口说道,“我的脚比你大一点儿,粗一点儿。”他之前有见过陆逊洗脚,他的脚可比自己的脚娇多了,白嫩白嫩的,一看就知道是贵人家的孩子。


“那回客房的这段路你打算走回去吗?”


“不然嘞?”吕蒙歪头问,“我皮糙肉厚的,划两下脚流点血也没啥。”说罢,他像是想要给陆逊证明自己说的话不是吹牛,风一阵似的就钻回了客房,还不忘站在客房门口朝还愣在原地的陆逊招手,“伯言,你看,我真能走。”


“傻子。”陆逊无语。他本来还想告诉吕蒙,实在不行自己就把他抱回去,所以说两人的身材差异比较大,但他好歹也是个大男人,抱起吕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。


结果现在看来,吕蒙都没给他这个机会。


陆逊只好遥遥地朝他喊:“我吩咐下人将洗脚水送到你的房里,洗完脚再上床。”


“得嘞得嘞。”


吕蒙乖乖地洗了脚,躺在床上才觉身心舒爽,他刚躺下,陆逊就推门而入,将一小瓶药放到他的床头,“再怎么皮糙肉厚,流了血的伤口也得处理,睡前记得往脚心抹点药。”


这叮嘱的话语听在吕蒙的耳中,颇有几分如沐春风的意思。


吕蒙呆呆地说道:“伯言,你对我真好。”不仅收留了付不起房租的他,让他有个住的地方,还这样关心他,属实让人心暖。


以前那段吃不饱,睡不好的日子,全身都是伤,他也硬扛过来了。


如今有人会关切他身上的小创伤,这样的滋味,竟这般美好。一股莫名的情绪在心底汹涌着,吕蒙不懂那情绪该如何命名。只知道此时此刻的自己真的很想抱一下陆逊。


抱一下这个如文火般温暖的男人。


“我可不想别人说我虐待你。”陆逊放了药,便很快转过身,在吕蒙看不到的地方,陆逊那隐在发间的耳垂染上了一抹浅浅的红,“早点儿休息吧。”


“你也是。”吕蒙又补充道,“晚安。”


“嗯。”陆逊点点头,没多说什么。


第二天清晨,陆逊起了个大早,早市才刚开,他就已经站到了卖草鞋的老奶奶的摊位前,他来的竟比老奶奶出摊还要早。


“麻烦帮我拿三双草鞋。”


“贵人要哪个大小的草鞋?是男人穿还是女人穿?”老奶奶见他穿着华丽,便知这笔生意肯定能成,眼角的笑意使得皱纹都堆了起来。


“嗯……”陆逊仔细回忆着吕蒙的脚的大小,好像是比自己的脚大了些。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足尖,丈量着自己的脚,“比我的大一点吧。”


老奶奶打量着他的脚长,很快便取下了她和家里人所编织出的最大尺码的草鞋,“贵人看看这双呢?绝对合适。”


“嗯,那便帮我拿上三双吧。”陆逊刚说完这话又改口道,“拿五双吧。”免得吕蒙又弄坏草鞋,还得出来买新的。照吕蒙打架赔钱的数额来看,现在的吕蒙恐怕是连一双草鞋的钱都拿不出,还是自己多买些比较保险。


“好嘞好嘞,我给您捆上。”老奶奶喜笑颜开,将草鞋捆好,将线头递到陆逊的手里。陆逊将碎银放在老人的手中。


“这,贵人有没有铜钱呀?”


“无事,你收着吧。”陆逊提着草鞋,心情蛮不错地回到了府里。他来到吕蒙所在的客房外敲了敲门,并没有得到回应。他推门而入,看见了吕蒙还躺在床上睡着,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吕蒙的手里还握着那一小瓶药。


陆逊没想太多,只是将捆着草鞋的草绳取下,将一双草鞋放到了床边,又将其余的四双草鞋放到了一边儿。


吕蒙的桌面上还放着陆逊带来的让他读的书,陆逊瞧着晨光,干脆就坐了下来,拿起书便开始默读。


也不知过了多久,吕蒙才慢慢醒来。他打了个哈欠,伸了个懒腰,清醒了些,才注意到了坐在一旁的陆逊。那人穿着红衣,认真读书的模样,真是正经极了。


“伯言,你怎么来了?”吕蒙的眼睛在看到陆逊的那一秒便亮了起来,他匆匆忙忙就要下床,正巧就踩到了草鞋上,“草鞋!伯言。”他惊讶道:“是你给我买的吗?”


“是土地爷从土里钻出来放到你床边的。”


“嘿嘿,我就知道你对我好。”吕蒙蹬上草鞋,鞋大小刚刚好,“新鞋穿着的感觉就是不一样。”


陆逊不明白,为什么这制作手法粗糙的草鞋竟能让吕蒙如此开心,就这么容易满足吗?他不解,却也没有多说什么。他深知两人曾经走过的路是不一样的,吕蒙也经历过他所不知晓的苦难,不问,便是最好的选择。


“我买了五双,你可以换着穿。”


吕蒙这才注意到边上还放了四双鞋,他简直喜出望外,“伯言,这得多破费呀。”


“无事。”算不上破费其实。


“既然你醒了,我们去吃早饭吧。”


“好!”吕蒙中气十足地答道,两人并肩走在府里的小道上,吕蒙还不忘絮絮叨叨地说:“也不知道今早有鸡蛋没,穿着新草鞋,我就想吃鸡蛋了。”


“不知道,但有肉。”是他今天早上专门吩咐厨娘做的肉和鸡汤,或许吕蒙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,但他还是坚持做着这些事。


“大口吃肉,大口喝酒。”这便是他在陆府过的好日子,许是心理作用在作祟,吕蒙仿佛听到了自己的肚子在叫。


事实上他的肚子也确实在叫。陆逊扶了扶额,加快了脚下的步伐,吕蒙跟着他的步子走在他的身侧,嘴里还哼着不知名的地方歌谣。


今日的陆府也很热闹呢。




——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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